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这7个细节

发布者:招就办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9-12-20浏览次数:55

毕业生进入职场,就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就要熟悉有关劳动合同的一些重要内容。

    今天跟随小编一起听专家讲解,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啥?

    首先应了解劳动合同必备哪些条款,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,应与用人单位认真协商,不可以草率签订,特别要注意劳动合同是否具备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的必备条款,以及有关用人单位义务和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是否缺失。

    《劳动合同法》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规定包括这样几个方面:

♦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:如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

♦劳动者的主要情况:如姓名、住址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

♦劳动合同期限

♦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

♦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

♦劳动报酬

♦社会保险

♦劳动保护、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

♦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

    此外,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试用期、培训、保密、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

    关于劳动合同,毕业生往往会遇到许多问题,我们重点关注其中常见的四个:

    问题一:单位在我工作一段时间后,根据我的表现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,可以么?

  答案是不可以!按照规定,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就应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,最晚也应该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合同。就算有试用期,也要签合同。

    问题二:试用期工资应该怎么计算?

   试用期间工资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%,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%。同时,也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。

    问题三:有劳动关系,但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?

   答案是否定的。遇到这种情况,按照有关规定,如果工作不满1年,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签合同,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合同,单位还要支付经济补偿。

    问题四:试用期是劳动的必备条款么?

    答案同样是否定的,是否约定试用期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情况协商,也可以不约定。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其成立与生效。

    在合同签订过程当中,有些用人单位为降低用人成本而侵犯毕业生合法权益,初入职场的毕业生要慎签七类合同:

    一要慎签口头合同。口头合同也叫口头协议,是指双方当事人以谈话,电话等口头形式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,无任何书面或其他有形载体来表现合同内容。一旦发生纠纷,举证困难,维权也很不容易。

    二要慎签简单合同。这类合同没有细节条文约束,看似没有什么问题,一旦在遭遇解除劳动合同等问题时,合法的权益往往得不到充分的保障。

    三要慎签要求缴纳证件或者财务的抵押合同。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,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,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,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。

    四要慎签阴阳合同。有的单位为了应付检查,以可以少缴税款为理由,同时准备了一份低薪的假合同,和另一份高薪的真合同。而当发生劳动纠纷时,如果牵涉到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数额,很有可能按照低薪假合同来计算。而且我们还应注意到,看似少交的个税,其实毕业生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也跟着变低,导致实际权益受损,对此,毕业生务必谨慎行事。

    五要慎签含有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。防止用人单位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,逃避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,特别是在建筑,化工,采矿等高危行业,求职毕业生一定不可以抱有侥幸的心理,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。当然啦,即使签订了此类合同,只要是工作原因造成的工伤,劳动者仍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。

    六要慎签暗箱合同。这类合同往往不向求职者讲明合同的内容,更多的只规定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的义务,很少或者不规定用人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,是一种故意隐瞒劳动合同内容的做法,签订时要仔细查看。

    七要慎签霸王合同。这个合同往往只从单位角度出发,迫使毕业生在违背真实意志的情况下签订合同,求职者处于很被动的地位。如要求入职非涉密岗位的求职者,几年内不可跳槽至同行业公司工作,女职工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生子,劳动者试用期离职的不结算工资。劳动者要无条件服从加班安排等等,这些内容于法无据,我们也要慎重对待。